一、噪聲檢測標準:
1、戶外標準
各類標準的適用區域:
0類標準適用于療養區、高級別墅區、高級賓館區等特別需要安靜的區域。位于城郊和鄉村的這一類區域分別按嚴于0類標準5分貝執行。
1類標準適用于以居住、文教機關為主的區域。鄉村居住環境可參照執行該類標準。
2類標準適用于居住、商業、工業混雜區。
3類標準適用于工業區。
4類標準適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線道路兩側區域,穿越城區的內河航道兩側區域。穿越城區的鐵路主、次干線兩側區域的背景噪聲(指不通過列車時的噪聲水平)限值也執行該類標準。
2、室內標準:
室內噪聲標準可分為住宅和非住宅兩種。住宅室內噪聲標準是根據生活安靜的要求和所在區域環境噪聲標準,參考住宅窗戶條件制定的,一般不應低于所在區域的環境噪聲標準20分貝。
中國住宅室內的標準規定為低于所在區域環境噪聲標準10分貝,因為中國城市有較多的小工廠緊靠住宅。非住宅的室內噪聲標準,是根據房間用途規定的。
二、檢測方法:
環境噪聲檢測測量儀器精度為 2 型及2 型以上的積分平均聲級計或環境噪聲自動監測儀器,其性能需符合GB3785 和GB/T 17181 的規定,并定期校驗。測量前后使用聲校準器校準測量儀器的示值偏差不得大于0.5 dB,否則測量無效。聲校準器應滿足GB/T 15173 對1 級或2 級聲校準器的要求。測量時傳聲器應加防風罩 。
根據監測對象和目的,可選擇以下三種測點條件(指傳聲器所置位置)進行環境噪聲的測量:
1、一般戶外
距離任何反射物(地面除外)至少3.5 m 外測量,距地面高度1.2 m 以上。必要時可置于高層建筑上,以擴大監測受聲范圍。使用監測車輛測量,傳聲器應固定在車頂部1.2m 高度處。
2、噪聲敏感建筑物戶外
在噪聲敏感建筑物外,距墻壁或窗戶1 m 處,距地面高度1.2 m 以上。
3、噪聲敏感建筑物室內
距離墻面和其他反射面至少 1 m,距窗約1.5 m 處,距地面1.2 m~1.5 m 高。